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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6-08 16:17  新闻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二道江区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通化市二道江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通化市二道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通化市二道江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

(四)驻通化市二道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通化市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认定安排

(一)第二批次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时间612日至626日。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认定材料,不再需要现场提交,同时,为满足特殊人群办事需求,各地要继续保留线下业务受理渠道(线下业务受理详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咨询电话: 0435-3709207

四、申请人认定流程

(一)体格检查

申请人查阅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后,即可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指定医院详见附件1),体格检查结论由医院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共享给教育局,申请人不需要将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交给教育局。为不影响申请人正常认定,体检应提前认定材料提交截至时间5个工作日完成。

(二)网上提交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体检完成2个工作日后(不含体检当天),在规定的网上提交材料时间内,按照先后顺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吉事办网厅,提交认定申请材料,没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申请材料,不能在吉事办网厅提交申请材料,两部分材料全部提交成功方为认定材料提交成功。

第一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上传个人承诺书、照片(本人近期一寸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籍等信息的核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查看。

第二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材料1个工作日后,登录吉事办网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办事指南》,完成户籍(居住证)、体格检查、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信息的核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事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还需要按照智能引导,在系统上传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电子材料。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认定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务必放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申请人领取认定结果方式为邮寄或自取。推荐使用邮寄方式领取。

如申请人选择邮寄,应在“吉事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申请人选择自取,凭本人身份证登记领取。取证等事宜将在QQ群里通知,群号:639119958

注意:对于应届毕业生,获得合格学历后方可完成认定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前期使用学籍验证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生申请人,需要在认定通过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补充有效学历方可正常查询教师资格证书。

五、申请人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相关政策

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相关项目。

2.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29)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23)

 

 

附件1体检指定医院名单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3线下认定指南

 

                     

通化市二道江区教育局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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