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吉林省中等学校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全面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方针,遵循创新、发展、均衡、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内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主要目标和培训内容:
(一)主要目标
使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落实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培训任务,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教师队伍。
1 、教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教育新理念,了解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精神;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能按新课程理念实施教育教学工作。
3 、对教师进行县本、校本的“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使教师进一步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能熟练运用于教育教学工作。
4 、学历提高目标,争取到 2010 年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 80% ;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 80% ;高中教师学历达到 98% ,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者达到 10% 。
5 、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和教育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争取再培养出省级学科带头人 5 名,市级骨干教师 26 名,区级骨干教师 60 名,校级骨干教师 200 名。
(二)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2、新理念、新课程理论与实践;
3、新技术培训;
4、“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
5、专业知识和素养;
6、教师专业化理论;
7、教育科学研究。
三、主要任务:
1 、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开展以师德教育和“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内容的新一轮全员培训。五年内,全省在职在岗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接受不少于 240 学时的培训,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师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改革师德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施性,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高。
新理念培训:以实施素质教育思想观念为核心,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培训,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能力。
新课程培训: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使所有拟进入新课程的教师接受不低于 40 学时的岗前培训,提高其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新技术培训: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使绝大部分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不低于 50 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提高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
“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
第一阶段: 2005 年 1 月— 2006 年 1 月,完成 69 名学科教师、 11 名中层以上领导的培训任务。并选派主讲教师、教研员、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重心放在“县本”培训上。
第二阶段: 2006 年 1 月— 2007 年 1 月,完成 83 名学科教师 17 名中层以上领导的培训任务。并选派教研员、主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校本”培训。“县本”与“校本”培训并存。
第三阶段: 2007 年 1 月— 2008 年 1 月,完成 103 名学科教师、 17 名中层以上领导的培训任务。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校本”培训。“县本”与“校本”并存。
第四阶段: 2008 年 1 月— 2010 年 1 月完成全员培训任务。
2 、组织各级骨干教师参加研修
( 1 )组织中小学优秀教师参加省内外高级研修和省级优秀特级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及市、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培养我区基础教育精英团队,建设一支专家型、学者型教师队伍。
( 2 )组织 5 — 10 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省级研修。
( 3 )组织 20 — 30 名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市级研修。原则上按照教师总数的 1/10 比例组织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参加市级骨干培训。
( 4 )继续抓好县级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各校要加强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把建设学习型组织与骨干教师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推选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对象时,要加大农村骨干教师的比例。同时,建立骨干教师信息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完善骨干教师考核、认定、使用制度,努力提高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3 、开展德育工作者培训
组织 1 — 2 名骨干德育工作者省级培训,组织 1 — 2 名骨干德育工作者市级培训,组织 3 —5 名骨干教师区级培训。
4 、开展培训者培训
建设一支理念先进,专业知识丰富,实践能力、指导能力和培训管理能力一流的培训者队伍,确保我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将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培训纳入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积极选派优秀骨干培训者参加国家级培训, 2010 年完成培训者全员市级培训,完成乡镇学校辅导员市、县级全员培训。
5 、开展新教师与部分学科教师培训教师培训机构要结合岗位对新教师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有针对性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 120 学时。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英语、计算机等短缺学科教师培训和各种应急培训。
6 、开展幼儿园园长及教师的培训。
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分层次集中培训。组织幼儿园园长参加省级培训 1 — 2 人,市级园长全员培训。选拔 1 — 2 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选拔 5 — 8 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区级完成全员培训。
7 、抓好学历学位提高培训
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坚持以在职攻读为主,脱产学习为辅;要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解决专业不对口、学非所用等问题。鼓励相应学科教师参加“综合课程”学历培训。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依法实施继续教育
教育局要加强对“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师培训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教师培训部门、教育科研和中小学校等部门和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领导下,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认真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各中小学校要依法保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教师要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学习。培训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激励制约机制。把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 、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继续教育管理要理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体系,明确教师培训工作的责任制。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市、区、乡、校四级培训网络,其责任分工如下:
市级培训网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高中教师继续教育部分学科课程培训任务,初中教师主干课程培训任务,指导、检查、评价区级、校级培训网络的工作。
区级培训网络负责完成好市级培训网络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承担小学教师主干课程培训,指导、检查、评价校级培训网络的工作。
乡级(中心校)培训网络负责完成好区级培训网络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指导、检查、评价本校及所属村小的培训工作,为上级考核做好原始材料的积累。
校级培训网络负责落实区级培训网络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考核本校教师完成培训的情况,为上级考核做好原始材料的积累。
3 、采取多种渠道,落实培训经费。
向财政争取教师培训单项经费,弥补教师培训经费的严重不足;多渠道筹集培训经费;按省教育厅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年向培训部门交培训费 40 元。
4 、实行向农村中小学倾斜政策
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培训工作与全区同步进行。组织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送教、送课,尽快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不断缩小城乡差别,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
5 、变革模式,加强研究,增强实效
积极探索以参与式为主的行之有效的教师培训模式,坚持培训与教研、教改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短期面授与长期跟踪指导相结合,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研究,促进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每校要有一个研究课题,培训部门组织开展科研研讨活动,创设浓厚的学术氛围,为培育创新型教师服务。
全面开展“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新时期加强和改革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立教师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的需要,是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我们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努力,开拓创新,为教师教育和教育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道江区教育局
2005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