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继续遵循“稳中求进,尊重规律”的工作主基调,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深化内涵建设,持续推进我区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健康、优质、均衡发展。
一、夯实党建基础,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规章制度,举办党建论坛、经验交流会等,进一步提高基层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2.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等,督促党员干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提倡艰苦奋斗和节俭美德,推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持续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继续实行会议审批制度,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不断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教育“三乱”治理,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各单位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各级干部健康成长。扎实开展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和领导干部分岗分层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职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强化自主学习与岗位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规范发展
5.加强法治教育。多种方式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使其了解基本法律常识,并逐步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全体教职工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意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6.依法规范办学行为。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学校办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管理,切实做好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完善集中支付体系,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严禁违规收费、补课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做好防流控辍工作。做好学校章程建设。
7.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强化“规矩”意识,完善教育教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提高学校法治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突出抓好师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努力建设文明和谐校园。
8.依法规范招生考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力做好普通高考、中考等各项招生考试工作。强化关键环节监管和涉考工作人员培训,加强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和各类信息的保密管理,全面促进招生、考试公平。
三、推进均衡发展,全力优化基础教育
9.坚守“立德树人”宗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学校特色化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建立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德育体系,避免“假、大、空”,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以“打造书香校园”、“行为规范教育月”、“培养81个好习惯”等活动为抓手,持续做好“三节”、“三爱”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推进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道德环境,努力建设“文明校园”。采取有效措施将学校教育延伸至家庭和社会,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基地、乡村少年宫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0.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提高学校课程改革的质量和水平,条件允许的学校可尝试进行课程整合。深入研发校本课程,丰富其内涵,使之与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校本教材体系。强化综合实践课程管理,全面落实“实践活动四领域”的内容,切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整合各科室、业务部门力量,强化“研、培一体化”意识,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校本教科研展示交流、教科研优质课评选等活动,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做优做强“教科研人员蹲点包校”、“校际间送课”、“教科研成果推广”等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1.着力打造体艺特色。高度重视“体卫艺”工作,突出“技能培养”和“育人职能”,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举办中小学生春季越野赛、艺术展演、科技艺术节、球类比赛、棋类比赛等活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提高师生参与率。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视力保健,学生体质监测报告和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
1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实施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抓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指南》、《条例》,严格执行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标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加强教科研管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支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扎实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依法依规强化民办幼儿园管理,加大对“三无”民办幼儿园的治理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园”予以取缔。
13.优化发展高中教育。深入研究普通高中发展定位,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形成清晰的办学理念、明确的办学目标、科学的发展规划、高效的管理机制。在规范管理基础上,树立“人人成才”的质量观,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高中教学质量新提升。
14.规范发展特殊教育。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及送教保障体系,规范特殊教育管理,为有能力学习的残疾学生建立学籍,积极开展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四、促进人才培养,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15.努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以庆祝第32个教师节为契机,组织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评
选、表彰和宣传工作,不断培育崇尚师德的浓厚氛围。定期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多种形式助推师德建设。积极开展师德培训,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努力提高师德水平。
16.切实抓好教师业务培训。探索“研培一体化”培训模式,优化教师培训体系;建立教师培养基地,对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三支队伍进行精准培训;依托市、区优质资源,以“层级培养”的方式,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全面实施校本培训特色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校本培训示范校,推广校本培训经验;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记录教师成长,激发教师潜能,使教师在健康成长中享受职业幸福感;以“教师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选”、“课堂教学技能大赛”等活动为载体,检验、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
17.做好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完善“名师工作室”管理体系,建立“名师工作室”管理、考评、退出工作机制,打造高层次教师团队,实现成果辐射推广和优质资源共享。规范骨干教师管理与考评,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胜任工作的骨干教师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切实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18.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做好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新建5000平方米标准化青少年活动中心,满足全区中小学生课外活动需求。完成十九中学和五道江中心校校舍改造、鸭园中心校电采暖改造,完成鸭园中心校和十七中学食堂建设,完成鸭园中心幼儿园和五道江中心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配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做好迎接国家复检准备工作。
19.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强化各部门专业指导及中青年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各学校功能室管理及其仪器设备应用的督促检查,有效提高其使用效率。做好 “电子图书”配备内容的增设工作,达到“省办学标准”要求。
20.公平配置教育资源。继续开展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逐步实现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大学区”管理办法,建立“大学区”运行和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大学区”内共享、互通、互补的教育格局。
21.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发挥各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示范作用,逐步形成可供推广的语言文字工作经验。通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扎实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继续开展师生语言文字基本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基本素养。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与评估,切实提高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
22.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助学金发放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3.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师生安全教育,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演练形成常规,提高广大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无邪教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安保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人员。加大学校安全投入,提高“三防”能力。加强校车监管。加强教育网站安全防护工作。
24.依法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督导管理、评价体系,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将全系统行政、业务管理部门各项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以“统筹--分权--汇总”的形式纳入全区督导结果中,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幼儿园)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继续做好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发挥责任区督学职能,创建示范县(区)。做好《通化市201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